每个专业的实践教学,要制订出基本技能要求,有条件的学校或专业,对基本技能和能力,应争取获得相应的考试合格证书。
(三)撰写教学计划的规范格式
专业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培养目标:系指本专业培养什么规格的专门人才,能从事哪方面的工作。
(2)基本规格:系指本专业学生德智体三方面的内容具体分解后的要求。德,要阐明必须坚持政治方向、立场、观点,具有的品德修养、思想作风、职业道德等;智,要阐明应具有哪些基础学科的知识,掌握本专业哪些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了解哪些相关学科知识,具有哪些实际工作能力和要达到的计算机及外语水平;体,要明确应达到的合格标准和掌握的基本知识。
(3)修业年限:明确规定四年或五年。
(4)主干学科:系指本专业范围内所涉及广泛学科中赖以支撑并起主导作用的学科,也是本专业在学科意义上得以独立存在的主要依据。各专业一般可列出主干学科2-3个。
(5)主要课程:系指本专业为达到基本规格要求,确定不同专业服务方向,具有决定意义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要简要阐明各课程的地位、性质、任务及其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6)全学程时间安排:系指教学全过程的各项活动,应明确规定全学程的总周数,分别列出理论教学,实践性教学,考试考查,入学、毕业教育,军训,假期,机动等各项活动合理分配的时间(周数)。
(7)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系指本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的设置门数及教学时间。应明确规定总学时数。规定必修课的教学时数,并分别列出各必修课的名称和学时分配。规定选修课教学时数,分别列出限定性选修课、任选课的名称和学时分配。
(8)实践性教学和教学时间:系指主要的实践教学活动及其在教学过程中的安排。应明确规定本专业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各类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科研训练、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等,并分别阐明各环节的主要内容、时间安排、方式方法和具体要求。
(9)成绩考核:系指本专业成绩考核的方式和要求。要对必修课、限定性选修课、平时的实验实习、独立的实验课、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考核等,分别提出考核的方式和要求。
附件五
普通高等学校农林专科专业制订教学计划的若干意见
(学年制适用)
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计划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落实专业基本规格要求,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的总体设计。有关高等学校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农林专科教育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和本意见,统一制订本校各农林专科专业的教学计划。
(一)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
制订教学计划要贯彻加强实践、注重应用的精神,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切实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
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处理好政治、学业与健康的关系,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重视马列主义理论教育、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和美学教育,并安排一定的劳动教育、社会实践,重视第二课堂教育及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使学生在德智体几方面得到相互协调地发展。
(2)面向实际,面向经济建设
确定基本培养规格、业务方向和教育内容,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未来;既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又要注视世界科技的新发展;既要相对稳定,又要顺应变化,提倡培养模式多样化,重视人才的适应性和通用性,以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科技和文化体制改革对人才的需要。
(3)理论联系实际
要贯彻知识和能力并重的教育思想,在保证理论教学质量的同时,强化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特别要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和质量,建立、健全实践教学体系,促进理论联系实际、教育同生产劳动的结合。
(4)整体优化
要统筹安排协调好德智体、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教与学等几方面的关系,明确各门课程和各个教学环节在教学计划中的主次地位,强干削枝并注意纵向、横向配合,努力做到专业人才培养的整体优化,力求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最佳质量效果。
(5)突出专科特色
制订教学计划,从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环节、教学方法到教学过程的组织安排,都要切实把握、充分体现农林专科教育“突出应用性、加强实践性、强调针对性、注重灵活性”的特点。要突出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基础理论的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掌握概念,强化应用为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扩大实践活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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