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 独立撰写本专业体系文件的主要章节,或者作为主要起草者撰写程序文件3篇以上、作业指导文件6份以上。
(2)撰写下列论著之一:
① 作为主要作者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厅局级三等奖论文l篇以上。
② 独立撰写本系统专业教材一个章节以上,或作为主要作者在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③ 独立撰写本系统专业教材一个章节以上,或作为主要作者在系统内部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 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
(1)全面掌握认证认可专业(含原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并在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的专业理论知识。
(2)能正确运用认证认可专业(含原专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熟悉有关的国际标准、法规、惯例。
(3)熟悉认证认可专业(含原专业)国内外科技动态,掌握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
(4)熟悉认证认可专业(含原专业)的历史和现状。
2. 工作经历和能力
(1)必备条件
① 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含原专业)技术工作的全过程,解决过多项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② 曾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国家、省部级或全国性认证认可行业组织科研项目,或作为主持人完成厅局级研发项目,能很好地把握项目策划方案论证、路线选择和实施、技术总结等环节。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国家、省部级或全国性认证认可行业组织的科研课题或项目,实际承担其中主要部分专项技术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② 作为主要起草者制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合计2项以上。
③ 解决过认证认可(含原专业)工作中复杂的技术问题,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过2项以上技术难度较大的新领域、新项目研发工作,实际承担其中主要部分专项技术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④ 长期在认证认可(含原专业)第一线工作,解决过3项以上难度较大的技术问题或对某些疑难问题的解决有独到之处,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或制修订过多项标准、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效果显著。
3. 业绩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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