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平顶山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
(银监复[2010]540号)
平顶山市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平顶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请示》(平商银〔2010〕5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顶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顶山银行”;英文名称变更为“BANK OF PINGDINGSHAN CO.,LTD.”,简称“BANK OF PINGDINGSHAN”。
二、请你行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办理更名后章程修改、金融许可证换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