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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平顶山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平顶山市商业银行更名的批复
(银监复[2010]540号)


平顶山市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平顶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请示》(平商银〔2010〕5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顶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顶山银行”;英文名称变更为“BANK OF PINGDINGSHAN CO.,LTD.”,简称“BANK OF PINGDINGSHAN”。

  二、请你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办理更名后章程修改、金融许可证换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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