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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生产商供应商顾客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以来的系列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通过宣贯国家商务部颁布的《商业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标准,促使企业,特别是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企业,全面提高服务水平,拉动内需、促进生产,为关注民生,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二)测评数据支持:中国人民大学
  (三)媒体特别支持: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商报、中国联合商报、经理日报、中国网络电视台、新浪网。
  专业网站:品牌与企业文化网(www.gkmy.org.cn)
  中国供应商网(www.lgw.com.cn)
  中国商品售后服务网(www.ccass.org.cn)
  中国诚信交易网(www.cxjy.org.cn)
  (四)承办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
  全国顾客满意度测评活动办公室
  会务策划承办:北京五洲创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五)组委会领导成员:
  主 任:姜 明(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侯贵良(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常务副主任:王民(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
  副主任兼秘书长:谭新政(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谭新政(兼)
  三、测评依据和办法:严格按照《商业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标准,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测评。
  四、测评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供应企业, 重点测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企业,
  五、测评结果:通过对“品牌形象”、“预期质量”、“质量感知”、“服务质量感知”、“价值感知”、“满意度”、“忠诚度”等指标的科学测评,最终产生:
  (一)全国顾客最佳满意十大品牌(生产、供应企业)
  (二)全国顾客满意生产性服务企业十大品牌
  (三)全国顾客满意生活性服务企业十大品牌
  (四)全国顾客满意生产性服务企业品牌1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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