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制物资
1.为自制物资领用库存药品、材料等,借记本科目(自制物资--××药品、材料),贷记“库存物资”科目。
2.专门从事物资制造的人员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借记本科目(自制物资--××药品、材料),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应付社会保障费”等科目。
3.为自制物资发生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自制物资--××药品、材料),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为自制物资发生的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自制物资--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期末按照受益对象及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分配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自制物资--××药品、材料),贷记本科目(自制物资--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一般可以按生产工人工资、生产工人工时、机器工时、耗用材料的数量或成本、直接费用(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或药品、材料产量等进行分配。医院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选择分配方法。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5.已经制造完成并验收入库的药品、卫生材料,按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分配的间接费用),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自制物资)。
(二)委托加工物资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药品、卫生材料等,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库存物资”科目。
2.支付加工费用,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委托加工物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委托加工完成的药品、卫生材料等验收入库,按加工前发出物资的成本和加工成本,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委托加工物资)。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自制或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完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1401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等。
二、医院的待摊费用应当按照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医院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费用。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摊销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待摊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按照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
1501 长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以及购入的在1年内(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权性质的投资。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两个一级明细科目,并在一级明细科目下按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和债权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还应在“债权投资”一级明细科目下设置“成本”、“应收利息”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加上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3)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加上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已提的摊销额,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照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其他支出”科目。以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加上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4)无偿调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在调出单位的原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其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2.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非追加(或收回)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保持不变。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时,按照宣告分派的利润中属于医院应享有的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收益,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利润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股权投资),按照尚未领取的已宣告分派的利润,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二)债权投资
1.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货币资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其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债权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无偿调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在调出单位的原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其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债权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2.长期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如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权投资,借记本科目(债权投资--应收利息),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如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权投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3.出售长期债权投资或到期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债券初始投资成本和已计未收利息金额,贷记本科目(债权投资--成本、应收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或本科目(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科目[分期付息债券],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持有的长期投资的价值。
1601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固定资产的原价。
固定资产是指医院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预计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医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相关说明如下:
1.对于应用软件,如果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价值包括在所属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如果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2.医院的图书应当参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不计提折旧。
产核算的依据。产产损益三、医院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医院应当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登记每项固定资产原价中财政补助资金、科教项目资金、其他资金的金额及其所占的比例。
出租、出借或作为担保的固定资产,应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另设辅助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四、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取得
医院取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入账成本。
1.外购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使固定资产达到交付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
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发生安装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要安装],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照扣留的质量保证金,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购入固定资产的,按构成固定资产成本的支出金额,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要安装],贷记“待冲基金”科目;同时,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该项资产完工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大型修缮后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科目账面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账面余额后的净值)[1]加上改建、扩建、修缮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修缮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再扣除固定资产拆除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金额确定。
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大型修缮时,应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原价,贷记本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工程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不需安装]或“在建工程”科目[需要安装],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金额部分,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照应提折旧额中的其余金额部分,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为增加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大型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有关账务处理参见“在建工程”科目。
2.为了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修理费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费用,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固定资产在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无偿调出、对外捐赠等)时,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该资产对应的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余额后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相关待冲基金余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加上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股权投资”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3.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按照发出固定资产已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发出固定资产对应的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余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发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五、医院的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规定的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入账,并确认为当期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先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将净损失确认为当期支出。
(一)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去该资产对应的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余额后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按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相关待冲基金余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报经批准处理时,按照相关待处理财产损溢金额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照已收回或应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相关待处理财产损溢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固定资产的原价。
1602 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所对应固定资产的类别及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医院应当对除图书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医院原则上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采用其他折旧方法的,应按规定报经审批,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医院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医院一般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发生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而延长其使用年限的,应当按照更新改造后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
四、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金额部分,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照应提折旧额中的其余金额部分,借记“医疗业务成本”[医疗及其辅助活动用固定资产]、“管理费用”[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用固定资产]、“其他支出”[经营出租用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额,贷记本科目。
对于具有多种用途、混合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有关科目。
(二)固定资产处置或盘亏时,按照所处置或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该资产对应的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余额后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已提取的折旧,借记本科目,按相关待冲基金余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医院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1611 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为建造、改建、扩建及修缮固定资产以及安装设备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具体工程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建筑工程
1.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大型修缮等时,应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医院应承付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时,按照支付金额,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
3.在改建、扩建、大型修缮过程中收到的变价收入,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医院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5.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设备安装
1.购入或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购入需安装设备时,按照支付金额,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
2.发生安装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使用财政补助资金支付安装费用时,按照支付金额,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
3.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
1621 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处置资产净额”、“处置净收入”以及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出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该资产对应的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余额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处置资产净额),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相关待冲基金余额,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相关税金,按照实际发生额,借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所收回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应当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
(四)出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清理完毕,借记本科目(处置净收入),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应缴款项”科目[按规定上缴时];同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资产净额)。
四、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
1701 无形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等活动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且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医院应当在无形资产明细账中登记每项无形资产入账成本中财政补助资金、科教项目资金、其他资金的金额及其所占的比例。
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1.购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购入无形资产的,按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冲基金”科目;同时,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