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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涉外税务检查规程》的通知[失效]

  E.检查财务费用,了解是否将基建贷款竣工前的利息支出和资本性质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F.检查董事会费和顾问费的合理性;
  G.交际应酬费是否超过税法规定限额,有无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
  H.检查职工培训费和研究发展费,是否有属于购建固定资产的支出;
  I.检查差旅费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董事会规定;
  J.检查记帐汇率的确定是否符合会计制定的规定,有无存在随意变动情况;
  K.检查汇兑损益结转情况,每月终了是否将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和以外币结算的各项债权、债务帐户的月末余额按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记帐本位币,折合金额与各该帐户记帐本位币帐面金额的差额是否通过“财务费用——汇兑损益”科目核算;
  L.检查筹建期间汇兑损益的帐务处理是否合理;
  M.检查货币兑换的处理是否正确;
  N.调剂外汇中买入或卖出的外汇收支处理是否正确;
  O.检查对外汇额度的处理是否正确;
  P.检查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支出情况,确认这些费用支出是否合理,是否支付给其关联公司,若是,检查是否按独立成交原则进行;同时,检查这些费用支出是否扣缴预提所得税。
  13.检查应收应付款了解有无坏帐损失,有无提存坏帐准备,若有,是否按批准比例计提;同时检查有无将收入不做销售处理挂往来帐,隐瞒收入的情况。
  14.营业外收支的检查
  (1)检查营业外收入项目是否正确,是否将“营业外收入”长期挂帐不作处理;
  (2)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检查营业外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将罚款、滞纳金等计算在营业外支出中。
  15.检查上年度累计结转差异额是否正确结转所属年度。
  16.检查外国企业是否在境内设立二个或二个以上分支机构,是否按税法规定合并申报,并确定各营业机构所适用的税收政策(税率、减免期等)。
  17.检查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取得所得(包括分支机构所得)申报情况,正确计算抵免限额。检查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分支机构是否按税法规定汇总申报,并确定各分支机构所适用的税率减免优惠等。
  18.对亏损企业应注意检查其真实性,有无有意推迟获利年度的情况。
  19.检查弥补以前亏损计算是否正确。
  20.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之后,检查被查年度适用所得税税率是否正确。
  21.汇总上述检查结果,完成《企业所得税检查表》。
  (三)个人所得税
  1.熟悉和掌握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有关规定、优惠政策、税收协定等;
  2.检查税务机关核发的纳税通知及有关往来文件;
  3.检查企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情况,各项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否按税法及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
  4.了解企业员工有关情况,包括工资结构、聘任期限、福利情况等;
  5.了解员工有无其它收入,包括特别发红、奖金(年、季、月)、境外酬金等;
  6.支付给临时雇员的工资、薪金是否按时、准确申报纳税;
  7.支付给董事的董事费,是否申报纳税;
  8.了解个人每年(或每月)工薪变动情况,检查是否及时调整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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