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加强大型燃煤锅炉燃烧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在确定锅炉招标书及合同中有关燃烧及制粉系统技术条件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2—1 燃烧设备的选择应以设计煤的特性为主要依据,并采用成熟的炉型和配套系统。
  2—2 炉膛最上一层一次风口中心线至屏底之间应有足够的高度。炉膛出口设计烟温应低于灰的变形温度100℃锅炉出口两侧最大烟温差不大于50℃。各对流受热面应设置可靠的烟温测点。
  2—3 燃烧器型式及布置方式应根据煤质选择,同时还应满足机组调峰及氮氧化物控制的要求。锅炉不投油稳燃负荷一般不低于以下要求:
  高挥发分烟煤:30%MCR
  贫煤、劣质烟煤、褐煤:40%MCR
  无烟煤(视挥发分不同):60—70%MCR
  (W型锅炉:40%MCR)
  2—4 采用切圆燃烧时应有有效的消除烟气温度偏差的措施。
  2—5 对流受热面布置应避免烟温偏差和水力偏差同向叠加。
  2—6 主蒸气温度应有二级喷水减温装置,过热蒸汽减温喷水能力应为设计最大喷水量的1.5倍。采用摆动火嘴角度或尾部烟气挡板调节再热汽温时,应保证在热态下能灵活操作和长期可靠运行。当摆动火嘴处于水平(烟气挡板处于中间)位置时,再热汽温应能达到额定值;再热器、过热器管壁不超温。再热蒸汽不宜采用喷水调温。
  2—7 锅炉制造厂应对锅炉设计及校核煤质作出结渣特性的评价并有防止严重结渣的措施。炉膛及对流受热面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吹灰器和观察孔,炉膛吹灰器布置密度以使吹灰气流作用直径形成的圆相切为宜。吹灰器及程控系统应选用能长期可靠运行的产品。
  2—8 中速磨煤机设计出力应按碾磨件寿命后期的出力并考虑煤种可磨性指数、煤粉细度、水分、灰分等修正后确定,碾磨件寿命不应低于8000小时。
  2—9 同层燃烧器各一次风管中粉量偏差不应超过以下数值:
  中储式系统:5%
  中速磨系统:10%
  2—10 锅炉主要保护装置及主要监测仪表(如安全阀、过热器出口电动排放阀、汽包水位计、灭火保护和火焰监视装置等)必须采用可靠设备。
  2—11 燃烧室及冷灰斗的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与稳定性。冷灰斗斜边与水平夹角应不小于55度。冷灰斗应有观察孔检查积渣情况。
  2—12 冲渣系统可靠并能监视其工作状况。
  3、调整试验
  基本建设过程中应分阶段完成锅炉燃烧调整与试验工作。其中:
  3—1 冷态调整阶段主要工作有: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