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读校法
由两人合作,一人朗读原稿,另一人核对校样,并改正校样上的错误。座位一般为读者在左、校者在右,以便校者在需要时向左边查看原稿。读者要将每个字、每个标点符号朗读准确,速度要缓慢,音调要有节奏。标题,每行另起等都要分别口头交代清楚。
以上三种校对方法各有优缺点。采用哪种校法,要根据原稿和校祥的清晰程度决定。重要的文稿要采用两种以上的校法,并至少有两人参加校对。
第四章 校对知识
第八条 校对必须具备以下知识:
(一)懂得并正确使用校对符号。这是保证校对质量的重要条件。不少校对错误就是因为校对者不懂或不能正确使用校对符号造成的。校对符号必须统一;不统一,就会产生混乱和错误。原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于1982年1月1日颁发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供全国各出版社统一使用。目前,公文校对也是使用的这套校对符号。
(二)要了解打印件、铅印件的版面格式以及字体、字号等方面的简单知识。
(三)校对用笔:笔迹的颜色要鲜明醒目,最好用彩色笔。
(四)校对要全面,不但要校正文,而且要认真校标题、发文字号、密级、签发人,校主送、抄报、抄送、发文单位,校主题词、发文时间、页码等。其中公文标题、发文时间尤其容易忽视,要特别注意。附件同样要认真校对。
(五)要注意字形、字音、字义相近的字,注意多字、漏字、错字,注意多行、漏行、错行,要特别注意数字错误,注意外文和拼音字母有无错漏。
第五章 校对规定
第九条 校对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原则上由拟稿人亲自校对;如他人为拟稿人代校,首先要了解和熟悉文稿的内容,识别清楚文稿的文字、数字、符号等。
(二)一般公文要二校;重要公文至少三校,并有两人以上参加校对。铅印件一律三校。
(三)微机打印件,无论二校、三校件,最后一校一律看打印的腊纸。
(四)文印室、印刷厂要及时通知拟稿人校对(同时告知发文字号)。校对人员要在文稿“校对”栏签字。未经校对的文稿一律不准印制。
(五)无论二校、三校件,最后一校经打字员、排版工人改正后,校对人员必须进行复核。在复核中,要特别注意校改过程可能产生的新的错误,一种是校对人员自己校错改错,另一种是打字员、排版工人改错。复核对整个校对质量起最后把关的作用,以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