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安全保护装置
4.1 起重力矩限制器
4.1.1 主臂和塔式工作时,其幅度指示误差不大于0.5m;
4.1.2 起重量误差指示不大于5%;
4.1.3 起重力矩显示和力矩限制功能:
指示综合误差不大于8%;当实际力矩达到额定力矩的90%时,黄色的指示灯亮;当实际力矩达到额定力矩的100%时,红色的指示灯亮,并由报警器发出音响信号;当实际力矩达到额定力矩的105%时,应自动停止吊钩提升方向及臂架增幅方向的动作。
4.2 极限位置限制器
4.2.1 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保证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的动力源。
4.2.2 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应保证吊钩下降到极限位置时,能自动切断下降的动力源,以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不小于设计规定的圈数。
4.2.3 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应有行程限位开关,当行走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的动力源,并停止行走。
4.3 幅度指示器
应安装幅度指示器,并保证能正确指示其所在的幅度。
4.4 轨道端部止挡
应具有防止起重机脱轨的良好性能。
4.5 风向风速仪
风向风速仪的传感器应放置在主臂的头部,风向、风速仪应指示正确,并能按规定报警。
4.6 回转极限力矩限制器
保证当旋转阻力矩大于设计规定力矩时,能发生滑动而起到保护作用。
4.7 夹轨器
应保证工作可靠,在非工作状态最大风力而起重机不被吹动。
4.8 主臂撑杆、副臂撑杆、主撑臂撑杆
要求可靠,能够正确就位;若液压撑杆不好用可改用碟型弹碟式。
4.9 防后倾拉索
应按要求加装,其各零件不得出现有碍安全的缺陷。
5.润滑
各处的润滑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
四、电气系统及安全保护装置检测项目及标准
1.总则
1.1 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能和控制性能准确,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在安装维修、调整和使用中不得任意改变电路,以免安全装置失效。起重机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GBJ232—8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1.2 起重机采用380V、50HZ三相四线制交流电源。
1.3 电气设备和电气元件应符合起重机工作级别和使用环境要求,露天装设的电气设备应有防雨雪浸入的措施。
1.4 电缆的收放速度与起重机行走同步,起重机行走时电缆不允许过度拉紧或松驰。
2.接地
2.1 起重机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金属线管、电缆金属外皮、安全照明变压器低压侧一端等均须可靠接地。
2.2 一般情况可认为起重机车轮与轨道有可靠电气连接。轨道应有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3.电动机
由于起重机的工作特点是:断续周期性运行;频繁的电气和机械制动;环境温度变化范围大等。故电动机应作定期检测,检测项目及标准如下:
3.1 各电机绝缘电阻的测试(包括行走机构、起重和变幅绞车、回转机构及电缆绞盘等驱动电机)。电动机定子、转子对地(外壳)电阻均用500V档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值不得小于0.5MΩ,潮湿环境下不得小于0.25MΩ。
3.2 电动机空载和满载电流测量:用钳形电流表对电动机启动、工作时电流进行测量,看电机在空载和满载时电流值是否符合产品规定值。
3.3 温升:注意电机温升是否超过电动机绕组绝缘的耐热等级。现在冶金及起重用三相异步电动机新系列YZR、RZ已取代了老系列JZR2、JZ2。老系列采用E级(120℃)B级(130℃)绝缘,新系列采用H级(180℃)绝缘等级。
3.4 集电滑环应满足相应电压等级和电流容量要求,每个滑环至少备有一对炭刷,整个装置应有一个易于打开的护罩,保证通风散热良好。
3.5 中心导电装置的进线三相导电滑环绝缘电阻测试:在进线空气开关下口以兆欧表的2500V档测量级缘电阻,其值不得小于0.5MΩ。
4.电器
4.1 接触器应经常维护,保证动作灵活可靠,铁芯端面清洁,触头光洁平整、接触紧密,防止粘连、卡阻,可逆接触器应作定期检查,确保联锁可靠。
4.2 过流继电器和延时继电器的动作值,应按设计要求调整,不可把触头任意短接。
4.3 控制器:控制器应操作灵活,档位清楚,零位手感明确,工作可靠。控制器的操作力应力求减小,不得任意拆除定位元件。操作手柄或手轮的动作方向应与机构动作的方向一致,直立式手柄应设有防止因意外碰撞而使电路接通的保护装置。
4.4 制动电磁铁;电磁铁的衔铁应动作灵活可靠,无阻滞现象,吸合时铁芯接触面应紧密接触,无异常声响。
4.5 电阻器:电阻器的安装应保证散热良好,频敏变阻器在起重机上也有少量使用,但在起升机构不得使用。
5.电气安全保护及联锁检测:
5.1 起重机电气保护装置主要部分为保护电动机和保护电气系统。
a.保护电动机:三相绕线式电动机可在两相中设过流保护。用保护箱保护的系统,应在电动机第三相上设总过流继电器保护。
b.保护电气系统:起重机必须装有失压保护和零位保护。
起重机设计规范规定:总电源回路应设置自动空气开关或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总电源回路中自动空气开关每相均应有瞬时动作的过流脱扣器,其整定值应大于起重机的尖峰电流。熔断器熔断体的额定电流应按起重机尖峰电流的1/2~1/1.6选取。
5.2 电机械联锁需检测以下几个方面
a.行走机构电机电源与手动夹轨钳行程开关联锁可靠。
b.行走机构电机电源与电缆绞盘收放电机同步联锁。
c.二次回路传动试验:在电动机主回路刀开关断开时,合上二次回路开关,大小钩、主副臂、变幅、回转行走各电动机接触器动作可靠。
d.过流保护动作试验:各电动机接触器在合闸位置时,手动摸拟过流保护动作(压过流继电器衔铁),过流保护接点闭合,使主接触器跳闸,动作可靠。
五、载荷试验
试验时的幅度指载荷离地后的实际幅度,因此,在起吊前测量幅度时,应将臂架受力的弹性变形考虑进去。
1.试验条件
1.1 以上技术检查合格之后方可进行试验;
1.2 试验场地必须坚实平整,基础和轨道实测应符合SD160一85及厂家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1.3 试验时风速不得超过8.3m/S(2min平均风速)。
1.4 试验载荷标定准确,其允差为±1%;幅度测量误差为±1%。
2.空载荷试验
空载试验的目的是检验起重机的电气设备控制动作的正确性,各机构动作的准确性,并调整各安全限位指示装置.
2.1 起升机构:起重机在不同幅度以额定起升速度全程提升、下降空钩各三次;
2.2 副变幅机构:在全幅度范围内起、落臂架各一次;当副臂进入小幅度工况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2.3 回转机构:使臂架处于最大幅度状态,左右回转360°各一次;
2.4 行走机构:在行走范围内前后行走各一次;
2.5 在不同时起制动的条件下,作起升和行走、起升和回转机构的联合动作;
2.6 各机构制动器需进行制动性能试验,不得少于一次,目的是考核制动器工作的可靠性。
3.静载荷试验
静载试验的目的是检验起重机及其各部分结构承载能力。
3.1 额定载荷试验
a.最大允许工作幅度起吊相应的额定起重量;
b.相应最大幅度起吊最大额定起重量;
以上载荷离地100~300mm,悬停10min。
3.2 超载试验的1.25倍
处于3.1中任一状态,额定载荷离地之后无冲击加上超载部分,悬停10min。
试验后未见到裂纹、永久变形、油漆剥落或对起重机的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连接处没出现松动或损坏,即认为本试验结果良好。
4.动载荷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