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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对七省、市“两基”评估验收工作的抽查报告》的通知

  (二)校长、师资队伍
  各县、市、区在近几年都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接受岗位培训的校长所占比例都在60%以上。
  绝大多数县、市、区初中和小学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都能达到省、市规定的要求。在抽查的20个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在90%以上的15个,其余5个亦在79%以上;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在90%以上的3个,80%以上的11个,70%以上的3个,存在的问题是:(1)有的省未按国家教委指示精神掌握,自定标准要求偏低;(2)有3个县、市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不足70%,其中最低的为62.9%。
  (三)教育经费投入
  各县、市、区在教育投入上都程度不同的体现了以财政拨款为主的要求。据对抽查的20个县、市、区分析,除个别县(市)个别年份外,一般都落实了“两个增长”的政策。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每年占有的公用经费,市区小学最高的为109元,农村县小学最高的为75.5元;市区初中最高的为206元,农村县初中最高的为171元。城市教育费附加,各县、市、区都能按规定征足;农村教育费附加,有半数以上的县、市、区征足或基本征足。
  存在的问题是:(1)有的县(市)教育投入没有充分体现财政拨款为主的原则;(2)不少县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不足,有的征收完成率仅为10%;(3)少数县生均公用经费水平不高,如有一个市从1990年到1992年,预算内拨发的生均公用经费,小学为16元、15元、12元,初中为23元、22元、11元,不仅没有达到省规定的标准要求,而且呈逐年下降之势;(4)个别县存在拖欠教师工资和政策性补贴问题。
  (四)办学条件
  各县、市、区都十分重视改造校舍中的危房和陈旧房舍;近几年,又进一步加强了教学设备的配套建设。从抽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小学、初中的生均校舍面积和教学仪器设备与音体美设备均分别达到省(直辖市)定的三类不同标准要求,并出现了一批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
  但是,仍有个别学校的实验室不够规范;有些学校图书配备数偏低;特别是音乐、劳技设备还比较薄弱。
  (五)教育质量
  从总体上看,各县、市、区在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过程中,注重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争取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从抽查的20个县、市、区小学、初中学生毕业合格率来看,除个别县外,绝大多数县、市、区的小学生毕业合格率在95%以上,初中生的毕业合格率在85%以上。而且我们还高兴地看到不少地方已经出现了一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办出特色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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