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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无线电设备进口审查专用章》的函

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无线电设备进口审查专用章》的函
(国无办技[1993]137号 1993年6月17日)


海关总署监管一司:
  为了加强无线电管理,促进我国无线电事业的发展,防止不符合我国无线电频谱管理规定的无线电设备进入我国市场,我办决定自1993年8月1日起,在审批无线电设备进口时,启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无线电设备进口审查专用章》,不再使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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