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盛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命题的具体做法可以不同,但应尽快改变只凭经验命题的做法,要按严格、科学的程序,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会考命题质量,并保持题目相对稳定,逐步解决会考科目之间和年度之间成绩的可比性。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完成高中各科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安排各科目会考的具体时间。
精心设计考务工作,努力做到考务工作规范化、操作程序化、手段现代化。在保证考试权威性和信度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简化考务工作。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进一步考虑将会考有关环节的工作合理地逐步下放,并制定相应的政策。
四、会考制度的完善应该适应普通高中办学模式和课程设置等各方面进一步改革的需要。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不断研究深化改革过程中的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调整本地会考的有关规定,支持普通高中进行整体改革。
为了给一些学校教育改革实验创设宽松的环境,鼓励一些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发挥特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措施落实教基[1990]017号文件的精神,对一些学校(特别是教育思想端正、进行整体改革实验的重点学校)、各类特长班、特长生实行全部学科或部分学科的免考制度。也可以研究制订关于部分学校自主选择参加会考时间及与此配套的政策。
五、要明确会考的合理功能,发挥会考的正确的导向作用。
各地必须认真研究,积极探索会考制度对高中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水平的检查、评估功能。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的校长和教师应利用会考提供的信息,发现、总结教学中的经验,研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以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只有思想品德表现(包括社会实践)合格,会考成绩全部合格(含补考合格),体育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才可以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目前,对达到会考成绩全部合格(含补考合格)才准许毕业确有困难的省份,可以采取分步到位的方法,但是过渡时间不宜过长。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发挥会考的社会功能。各地要积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劳动部联合下发的教基[1991]28号文件的精神,在招工、招干中承认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高等学校在招收新生时,可参考考生的高中毕业会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