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措施
(一)搞好优势区域布局及“东桑西移”工程发展规划。各地应根据我国茧丝绸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当地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好区域茧丝绸发展规划。区域规划要体现当地特色,避免盲目超越。区域规划中列出的茧丝绸重点产区,应做到上下衔接、细化安排,精心组织实施。鼓励地方政府优化创业环境,吸引东部企业到中西部投资,加快中西部从原料茧生产型向初、深加工型产业升级。
(二)各项政策倾斜支持“东桑西移”工程。综合运用国家及各地政策、资金、税收的支持,在中西部地区建设200个技术先进、市场服务网络体系健全、万亩以上的桑蚕基地,形成全国九大新兴蚕茧产区;在全国发展50个以“公司+农户”为主要形式、自动缫10组以上的初级茧丝绸加工企业,30个自主创新能力强、集科研开发与生产加工一体化的丝绸工业大型企业;在国际上培育20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营销网络的国内外知名品牌。
(三)加强市场信息引导。完善茧丝绸市场监测体系,提高统计质量,积极开展调研,增强分析功能,准确判断形势与趋势。构建公共信息网络平台,运用现代传媒,用信息引导茧丝绸生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市场营销和丝绸新产品开发。
(四)强化行业制度建设。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稳定国家茧丝绸发展风险基金扶持行业发展的政策,充分发挥基金的引导、示范和辐射作用,形成上下合力支持茧丝绸发展的格局。完善国家厂丝储备制度,使之更具科学性、时效性,有效发挥厂丝储备的调控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和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扶优限劣,防止初级加工能力的盲目扩张。积极推进茧丝绸行业依法行政,从严控制杂交蚕种出口,禁止原种出口,保护我国特有资源。
(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国际国内市场发展,适时制、修订相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事关行业全局或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标准,及时升级、强制施行。加强市场监管、预警和防范,应对生态环保、社会责任等国际性标准、法规以及特殊保护条例。
(六)构建自主创新体系。大力扶持科教单位开展原始创新工作,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创建研发中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大幅度提高我国茧丝绸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七)推动茧丝绸流通体制改革。制定茧丝绸交易市场新建标准和布局规划,坚持市场准入,拓展电子商务功能,促进市场有序发展。按照标准引入竞争机制,消除蚕茧收购流通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区域市场分割,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