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搞好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管理,是保障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实现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任务繁重而艰巨。党中央、国务院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非常重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重要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增加资源地质储量,规范开发秩序,实行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资源开发和利用技术的国际合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加大对矿产资源地区的转移支付,建立健全资源开发有偿使用制度和补偿机制,对资源衰退和枯竭的困难地区经济转型实行扶助措施。
近年来,随着矿业改革和发展的推进,我们对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的认识不断提高。国务院加大了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地质勘查、矿产开发、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和调控、煤炭工业发展、安全生产、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多方面,对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相应制定了有关政策措施。
做好新形势下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坚持立足国内、互利合作,加强勘查、集约开发,节约优先、合理利用,规范管理、促进和谐的方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则的矿业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推动矿业走节约、清洁、安全和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安全的矿产资源供应保障。
(一)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国务院2006年颁布了《
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对加大矿产勘查工作力度做了全面部署。一是加强重点矿种、重点矿区勘查。以石油、天然气、煤炭、铀、铁、铜、铝等16个矿种为重点,加强11个主要含油气盆地、45个煤炭国家规划矿区、16个重点金属成矿区带、296座大中型危机矿山和重要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到2010年,力争西部地区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接续基地,东中部地区隐伏矿产勘查实现新的突破。二是大幅度增加勘查投入。2006年国家拿出20亿元建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主要用于重点矿种、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第一批已安排120多个项目。同时,建立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地勘基金实行滚动发展、良性循环。今后,中央和地方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和矿业权价款,主要用于矿产勘查等方面。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矿产勘查,允许企业矿产勘查支出按有关规定据实列支。三是完善地质工作体制机制。中央批准中国地质调查局为副部级事业单位,负责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并进一步建精建强中央以及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鼓励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与社会资本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服务公司;鼓励矿山企业勘采结合、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矿业公司和企业集团;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公司和机制灵活的找矿公司。积极发展矿业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