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纸质稿:除电子稿外,项目承担单位还应制作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性报告、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前两年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和相应的审计报告等复印件,及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文件(如专利证书)等,内容不宜冗长。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加封皮,送交当地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根据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料,确认管理范围内的申报单位资格后,对送交来的纸质稿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评价,签署推荐意见,整理后,连同正式文统一寄送基金管理办公室。
两稿需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 信息产业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此期间,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
财政部和信息产业部联合设立的项目审查委员会确定本年度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计划,得到财政批复后,推荐单位将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办理项目资金使用手续。
(五)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31日(含资料的填制、整理、评估、排序、寄送时间。两稿同时截止,纸质稿以推荐单位寄送时的邮戳为准)。
(六) 问题解答和联系方式:
为提高效率,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咨询推荐单位联系人,推荐单位联系人应认真细致地予以辅导和解答。遇到的共性问题可由推荐单位提交基金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解答。
办公室联系人:葛 亮、冉晓丹、郭爱华
联系电话:010-82512089、68208017、68208342
传 真:010-68277286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座2003室(100086)
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7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一、软件
1、高可信的Linux操作系统研发与产业化(招标项目)
2、面向电子政务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建设的国产数据库研发与产业化(招标项目)
3、基于国产软硬件与SOA架构的政务综合服务系统研发及应用(招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