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2007年度村村通电话工程的通知


  针对今年尚未通电话行政村面临的客观情况,经与相关省通信管理局和电信企业充分协商,部在保持“分片包干”的总体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充分调动企业积极主动性,结合各省通信管理局已作出的相关工作安排,兼顾其他相关因素,对本年度行政村村通工程任务进行了合理务实的分配。

  根据西藏自治区党委和区政府的整体发展规划,经与区通信管理局和相关电信企业沟通研究,决定西藏“十一五”期间村通工程目标定为村通率达到85.5%,并可在“十一五”期间分年度实施;青海、四川部分高原地区一些行政村尚不通电,可根据当地情况考虑“十一五”期间分年度实施;其他省份无电话行政村仅有极少数村没有供电且当地政府已作出通电安排,因此原则上其他省份本年度应实现所有行政村通电话。

  (三)切实履行“保建保通”,巩固和扩大村通成果。

  1、各地对已建成的农村通信设施要加强线路、设备维护和运营管理,保证网络畅通和服务质量不下降。

  2、积极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的沟通,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农村通信设施盗窃行为,保护农民的通信安全。

  3、制订和完善向农村倾斜的业务和资费政策,采取多种形式让农民切实得到实惠,保证农民“用得上、用得起、通得好”。

  4、规范已通电话农村地区的经营行为,防止因电信市场不正当竞争损害农民和企业自身利益。

  (四)加快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信息的推广应用,建设信息化新农村。

  1、加快互联网络向农村延伸的步伐,年内基本实现东部地区宽带覆盖到乡镇,东、中部地区行政村能上网,西部地区乡镇基本具备拨号上网条件。

  2、将互联网站、短信息、语音声讯等各类信息平台向农村地区延伸推广的同时,加强内容开发,联合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好适农信息资源。深入农村进行调研,了解农民真正的信息需求,提高信息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加强农村基层信息站点建设,推广乡镇信息站+村信息服务点+农村信息员的模式,建立起信息采集渠道,方便信息进村入户。

  4、多方式多渠道加强对农民培训,提高农民上网技能,带动农村信息技术的普及。继续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五)加大农村适用技术和特色手段的应用推广,打造创新型农村通信和信息服务模式。

  1、相关电信企业在开展村通工程工作中,在依靠现有网络技术的基础上,要针对农村特点,进一步积极采用SCDMA及其他一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经济实用的新技术、新应用,推广农村特色信息服务模式,研究探索适用于偏僻农村地区的通信和信息服务新手段。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