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与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2005年度抽查单位上报分流安置富余职工62584人,抽查4249人,核实4227人,分流安置核实率99.5%,比上年降低0.2个百分点;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情况总体较好,抽查单位参保率和缴费率分别为99.0%和97.9%,参保率比上年度提高1.5个百分点,缴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率为100%,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五)资金到位
2005年度抽查单位中央资金基本全额到位,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回落。抽查单位天保工程资金计划65377.6万元,实际到位58354.6万元,到位率89.3%,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资金计划54675.8万元,实际到位54600.1万元,到位率99.9%,与上年持平;地方配套资金计划10701.8万元,实际到位3754.5万元,到位率35.1%,比上年降低4.6个百分点。
(六)各地加大改革力度
出台有利天保工程实施的政策和措施吉林省政府专题研究吉林森工集团改革问题,并由省财政拨付资金20468万元,专项用于企业改制和职工一次性安置工作,为企业改制提供了资金保障;重庆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发展和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四川省、州两级财政共拨付资金20838万元,其中8000万元用于解决天保工程实施前离退休人员纳入省级养老统筹费用、7800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费用、5038万元用于解决2005年以后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外费用;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国有企业分离社会职能工作,并明确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和补助的项目,保障了企业分离社会职能工作的顺利开展。省财政厅和林业厅下达第二批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727万元,扶持具有云南特色的林业产业加快发展;山西省财政拨付转制补贴经费2329.5万元,扶持省直林区体制改革;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下发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强化资金管理;青海省林业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联合组织开展天保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大检查,加强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海南省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为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证;贵州省天保工程实现信息系统化管理,在全省天保工程区建立效益监测体系,全面开展工程效益监测工作,为客观评价天保工程实施效益和地方政府制定天保工程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个别地方由于森林资源管理不够有力,造成森林资源下降的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
综合2005年考核结果,排在前三名的是:重庆市、吉林省、河南省,特此予以通报表彰(考核综合得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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