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3)汽油          1吨=1388升
  (4)柴油          1吨=1176升
  四、进口环节消费税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给予减税、免税。进口环节原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和特别消费税对进口货物的有关政策性减税、免税规定正在清理,待报国务院批准后另行下达。调整方案下达前按原规定办理。
  五、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一)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二)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一)纳税人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二)纳税人进口的货物,除第1项规定外,税率均为17%。

            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

  税  目         征收范围   计税单位    税率(税额)(一)烟
1.甲类卷烟         包括各种           45%
               进口卷烟
2.乙类卷烟                        40%
3.雪茄烟                         40%
4.烟丝                          30%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                        25%
2.薯类白酒                        15%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