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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果转让合同

  (4)该等资料应确保受让方能够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条所述的技术成果及相关权利。

  4.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前
  (1)所转让的技术成果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属于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2)转让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涉之技术成果,且技术成果未存有抵押、质押或其它担保等情形;
  (3)转让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4)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购得该技术成果的合法权利人外(如有)(以转让方提供给受让方的权利人名单为限),转让方并未将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许可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获得利益。
  (5)转让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完整、正确、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5.转让方声明并保证在本合同技术成果转让后:
  (1)非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术成果、授权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
  (2)转让方应保证技术成果/著作的开发者和转让方及其具有雇佣关系的人员(以下合称雇员)和转让方的关联企业不使用、不许可他人使用技术成果、不为他人非法使用技术成果提供任何条件。如前述雇员或其关联企业有前列任何行为,转让方应就上述该等行为对受让方直接承担责任。
  (3)转让方应就所转让的技术成果和技术成果使用者的有关情况以及其他与该技术成果市场有关的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转让方雇员及/或关联企业。

  6.受让方的承诺和保证
  按本合同约定的转让金额在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全额支付给转让方。

  7.转让方应就CDMA2000的关联技术给予受让方优先选择权,在同等条件下,受让方有优先购买权。

  8.受让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9.合同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违约方并应赔偿不足部分。
  转让方未按第3条的要求向受让方提供资料,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相当于全额转让费0.2‰的延期转让违约金。

  10.合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执行上述第9条之约定外,并应返还从合同对方取得的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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