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一九八七年八月,中国世界语协会派三人参加在萨格勒布举行的“世界语文化一百周年”纪念活动并进行友好访问。一九八八年邀请南萨格勒布世界语协会的三位代表回访。
(四十四)双方将通过有关机构支持两国博物馆之间为交换图片展览、学术刊物、文选和目录而进行的直接合作。
(四十五)应组织者邀请,中国美术家将参加下述创作活动:
——普里莱普美术创作活动(本计划有效期内一名美术家)。
——达尼洛夫格勒艺术创作活动(本计划有效期内一名雕塑家)。
(四十六)中方将应组织者邀请寄送中国艺术家的作品参加一九八七年和一九八八年斯科普里世界漫画展览。
(四十七)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文物局将同中国文化部文物局继续直接合作。
(四十八)双方将支持两国的艺术团体(音乐家协会、美术家协会、电影工作者协会、摄影家协会、戏剧家协会、舞蹈家协会等)之间建立直接合作关系。
(四十九)伏伊伏丁那诺维萨特儿童和青年美育中心将同相应的中国机构建立直接合作关系,交换儿童绘画作品。
(五十)卢布尔雅那木偶剧院将继续同北京的中国木偶团进行直接的合作。
(五十一)在本计划有效期间,贝尔格莱德艺术大学将邀请中国一名教授,讲授舞台表演及化妆艺术,为期二十至三十天。
(五十二)贝尔格莱德国际政治经济研究所和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将建立直接合作。
(五十三)塞尔维亚青年音乐组织将邀请中国青年音乐家参加贝尔格莱德国际青年音乐比赛。
(五十四)双方将支持南斯拉夫电影公司和中国电影公司进行直接合作。
(五十五)双方将支持南斯拉夫电影资料馆和中国电影资料馆进行直接合作,以便交换电影片并派人员互访。
(五十六)双方支持南斯拉夫建筑协会与中国建筑协会建立直接合作关系。
(五十七)双方支持两国档案机构之间继续直接合作。
(五十八)双方将通过有关机构支持进一步发展中南友好城市间以及中国省际和南斯拉夫的社会主义共和国、自治省间的直接合作。
四、新闻
(五十九)双方支持两国新闻机构——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记者协会和新闻电影机构商定的合作并支持在新闻领域发展其他形式的合作。
五、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