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一、本公约的任何缔约国均得提出对本公约的修正案,并将其提交联合国秘书长。秘书长应立即将提出的修正案转知本公约各缔约国,同时请它们通知秘书长是否赞成召开缔约国会议以审议这个提案并对它进行表决。在至少有三分之一缔约国赞成召开这一会议的情况下,秘书长应在联合国主持下召开此会议。为会议上出席并投票的多数缔约国所通过的任何修正案,应提交联合国大会批准。
二、此等修正案由联合国大会批准并为本公约缔约国的三分之二多数按照它们各自的宪法程序加以接受后,即行生效。
三、此等修正案生效时,对已加接受的各缔约国有拘束力,其他缔约国仍受本公约的条款和它们已接受的任何以前的修正案的拘束。
第三十条
除按照第二十六条第五款作出的通知外,联合国秘书长应将下列事项通知同条第一款所述的所有国家:
(甲)按照第二十六条规定所作的签字、批准和加入;
(乙)本公约按照第二十七条规定生效的日期,以及对本公约的任何修正案按照第二十九条规定生效的日期。
第三十一条
一、本公约应交存联合国档库,其中文、英文、法人、俄文、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二、联合国秘书长应将本公约的正式副本分送第二十六条所指的所有国家。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执行情况的第二次报告
共同核心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国家概况
一、地理、历史、人口、经济、社会和文化特征
(一)地理和历史
(二)人口
(三)经济
(四)社会和文化
二、宪法、政治制度和司法体制
(一)宪法
(二)基本政治制度
(三)国家机构
(四)司法体制
第二部分 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一般框架
一、接受国际人权公约情况
(一)批准或加入主要国际人权公约情况
(二)批准或加入其他与人权相关的国际公约情况
二、国家层面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法律体系
(一)对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法律保障
(二)对于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法律保障
(三)对妇女、儿童、残疾人、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权利的法律保障
三、国家层面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框架
(一)《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二)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其他主要机构
(三)非政府组织、学术机构、媒体参与人权保障
(四)人权教育的开展
(五)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国际合作
四、完成履约报告的过程
第三部分 非歧视与平等问题
一、保障非歧视与平等原则的法律
二、禁止和消除一切形式歧视的措施
(一)关于妇女权利保护的非歧视和平等措施
(二)关于残疾人权利保护的非歧视和平等措施
(三)关于少数民族权利的非歧视和平等措施
三、缩小城乡、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措施
(一)缩小东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措施
(二)缩小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措施
附件一:履约报告撰写跨部门工作组成员单位
附件二:参与本次履约报告征询意见的非政府组织和学术研究机构
附录:图表1-32
第一部分 国家概况
一、地理、历史、人口、经济、社会和文化特征
(一)地理和历史
中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陆地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三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全国行政区划分为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首都北京。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 1840年后由于外国列强入侵,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实现民族独立和解放,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建立起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基本社会政治制度。1997年和1999年,中国政府先后恢复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人口
1、人口总量、性别构成与城乡分布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2009年末,中国大陆人口为13.3474亿,约占世界人口的21%,亚洲人口的33%,人口密度139人/平方公里。男性人口为6.8652亿,占总人口的51.4%,女性人口为6.4822亿,占总人口的48.6%。 2009年末,中国大陆城镇人口为6.2186亿,占总人口的46.6%,农村人口为7.1288亿,占总人口的53.4%。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一直呈逐年上升趋势,从1978年的17.92%增长到2009年的46.6%,增加了1.5倍多(图表1)。
2、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
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短短30年的时间内,人口再生产类型完成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自然增长”的传统模式向“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的现代模式转变,完成了发达国家通常需要上百年才能走完的转变历程。
2009年中国大陆人口出生率为12.13‰,比1978年的18.25‰下降了6.12个千分点;死亡率为7.08‰,30年来长期保持7‰左右的低水平;自然增长率为5.05‰,比1978年的12.00‰下降了近7个千分点。年末总人口从1978年的9.6259亿增加到2009年的13.3474亿,年均增长10.6‰,比改革开放前(1949-1977年)年均增长20.3‰的速度下降了9.7个千分点。中国人口进入平稳增长时期(图表2)。
3、预期寿命、年龄结构、抚养比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公共卫生事业的进步,中国人口总体健康状况有了极大改善, 平均预期寿命显著提高,从1981年的67.8岁,提高到2005年的73.0岁,提高了5.2岁,高于2005年世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67岁)和发展中国家及地区人口平均预期寿命(65岁)。其中男性平均预期寿命从1981年66.3岁提高到2005年的70.8岁,女性从69.3岁提高到75.3岁(图表3)。
伴随人口出生率和总和生育率急剧下降,少儿人口比重下降,老年人口比重升高,中国人口年龄结构从相对年轻型人口结构,向相对老年化的人口结构转变。中国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82年的33.6%下降到2009年的18.5%,15-6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82年的61.5%上升到2009年的73.0%,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82年的4.9%上升到2009年的8.5%。
少儿抚养比从1982年的54.6%下降到2009年的25.3 %,老年抚养比从1982年的8.0%上升到2009年的11.6%,总抚养比从1982年的62.6%下降到2009年的36.9%。2005年后,人口总抚养比一直保持在40%以下(图表4)。
4、民族、语言文字、宗教信仰
中国有56个民族,除汉族以外,还有55个少数民族。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统计,中国大陆汉族人口为11.5940亿,占总人口的91.59%,少数民族人口为1.0643亿,占总人口的8.41%。和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1692万人,增长了11.22%,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523万人,增长了16.7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少数民族生活得到极大改善,医疗保健事业取得很大进展,少数民族出现了人口兴旺、民族繁荣的景象。1991-2000年间,蒙古、藏、维吾尔等45个少数民族人口年均增长率高于同时期全国总人口年均增长率10‰的水平,一些少数民族人口年均增长率甚至高达44.8‰(高山族)。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逐年加快,在1964-2000年间,少数民族占中国人口的比重由1964年的5.8%提高到1982年的6.7%、1990年的8.0%和2000年的8.4%。
55个少数民族中,除满族和回族使用汉语外,其余53个少数民族有自己的语言,有些民族内部不同支系还使用不同的语言,语言总数超过80种,主要分属汉藏、阿尔泰、南亚、南岛、印欧等五大语系。调查显示,在中国1亿多少数民族人口中,从小会说本民族语言的约有6400万,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60%以上。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促进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还帮助傣、彝、壮、苗、哈尼等民族改进和创制了文字。中国现有22个少数民族在使用28种文字,全国约有3000万少数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文字。
中国是个多宗教的国家,现有各种宗教信徒一亿多人,主要信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改革开放以来,各宗教信徒人数平稳增加。如天主教平均每年增加5万多名信徒,目前约有信徒550万;基督教每年恢复、新建教堂约600座,现有信徒1600多万名(是新中国建立初期的20多倍);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人数从1997年的1800万增长到2100万。
(三)经济
1、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率、国民总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民经济综合实力实现由弱到强,由小到大的历史性转变。2009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335353亿元,比上年增长8.7%,经济总量位列美国、日本之后,居世界第3位,占世界经济总量的6.4%。扣除价格因素,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比1952年增加了86.5倍,年平均增长8.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52年的119元迅速提高到2009年的25188元。扣除价格因素,2009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1952年增长36.4倍,年均增长6.6%(图表5、图表6)。
国民总收入从1978年的3645.2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337313亿元。2009年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约3700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中国已由长期以来的低收入国家跃升至世界中等偏下收入国家行列(图表7)。
2009年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99.3(以上年为100)。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参见图表8。
2、人均收入、恩格尔系数(注1: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总额/家庭或个人消费支出总额*100%。该系数反映随着家庭和个人收入增加,收入中用于食品方面的支出比例将逐渐缩小。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为贫困,50-59%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为富裕,30%以下为最富裕。) 、消费结构、贫困人口比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城乡居民收入迅速增长。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78年的343.4元提高到2009年的1717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33.6元提高到2009年的5153元(图表9)。
随着收入的增加,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显著下降。从1991年起,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均已小于60%,基本上摆脱了贫困,解决了温饱。2009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5%,比1978年的57.5%下降了2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1.0%,比1978年的67.7%下降了26.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整体过上了温饱有余的生活,正向小康迈进(图表10);医疗保健、文教娱乐服务等发展和享受型消费的比重显著上升(图表11、图表12)。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还体现为贫困人口的数量和比例大幅减少。改革开放后,中国实施扶贫开发战略,通过发展经济、专项扶贫、城乡统筹、社会参与等各项措施,实现了大规模减贫。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07年的1479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978年的30.7%下降至2007年的1.6%。中国成为全球最早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减贫目标的国家。2008年,中国修订了贫困标准,将低收入人口纳入贫困人口统计,扶贫对象覆盖范围扩大。根据新标准,2009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为3597万人,贫困发生率为3.8%(图表13)。
3、劳动就业
中国是人口和劳动力大国,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政府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为劳动者创造就业机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
(1)就业人口
2009年末中国就业人员77995万人,比1978年的40152万人增长了94%。城镇就业增长更为迅速,2009年末城镇就业人员达31120万人,比1978年增长了2.27倍(图表14、图表15)。
(2)国民经济不同部门就业情况
随着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员迅速增加,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减少,就业结构显著优化。2009年,从事第一产业的有29708万人,占38.1%;从事第二产业的有21684万人,占27.8%;从事第三产业的有26603万人,占34.1%。与1952年相比,第一产业下降了45.4 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分别上升20.4和25.0个百分点(图表16)。
(3)失业率
中国政府实施了包括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等一系列内容的积极就业政策,着力解决经济结构调整造成的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国政府还制定一系列政策解决大批返乡农民工和毕业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最大限度减少金融危机对就业的负面影响。2009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仍处在较低的水平(图表17)。
(4)劳动者参加工会的比例
劳动者在中国享有参加工会的权利。劳动者参加工会的比例总体上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1990年起,几乎都在90%以上。2008年,中国共有2.12亿职工参加了工会组织,参加工会的比例为94.35%(图表18)。
(四)社会和文化
1、医疗卫生
(1)主要传染疾病与人口十大死因
新中国建国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在国家、省、市、县四级建立功能比较齐全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历史上,传染病曾经严重威胁中国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因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死亡人数在上世纪50年代,曾居全国人口死因之首。经过多年的努力,截至2008年,传染病的发病率及病死率大幅下降,在中国人口十大死因中已下降至末位(图表19、图表20)。
中国在发展中国家中还率先消灭了天花和脊髓灰质炎等重大传染病。中国政府认真总结了2003年抗击“非典”疫情的经验教训,分别于2004年和2009年成功控制了禽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2008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后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
中国正健全对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型肝炎等严重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对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患者提供免费救治,专门成立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防治经费逐年增加。
(2)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
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妇幼保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持续显著下降。数据显示,婴儿死亡率从建国初期的200‰降至1991年的50.2‰,再降至2009年的13.8‰,新生儿死亡率从1991年的33.1‰下降到2009年的9.0‰,孕产妇死亡率从解放初期的1500/10万降至1991年的80/10万,再降至2009年的31.9/10万(图表21)。
2、文化教育
(1)识字率、入学率、升学率
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新中国建国60年来,中国基础教育普及率不断提高。早在2000年底,中国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普及初级教育的目标。文盲率由1964年的33.58%下降到2008年的6.67%。截至2008年底,农村和城市真正实现免费的义务教育。2009年学龄儿童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4%,基本普及小学教育。小学升学率从1990年的74.6%上升到2009年的99.1%,初中升学率从1990年的40.6%上升到2009年的85.6%,高中升学率从1990年的27.3%上升到2008年的77.6%(图表22)。
(2)学校生师比(学生与教师人数之比)
经过多年的教育投入,中国各级学校中生师比已处于较为合理的水平。2009年,小学生师比平均为17.9,初中生师比为15.5,普通高中生师比为16.3,普通高校生师比为17.3(图表23)。
3、社会保障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致力于建设一个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迅速,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
由城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组成的社会保险制度已建立并迅速发展。到2009年末,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498万人,是1989年参保人数的约4.1倍(图表24)。失业、工伤、生育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715万人、14861万人、10860万人和21961万人,分别是1994年参保人数的1.60倍、8.16倍、11.86倍和54.9倍(图表25)。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在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医疗改革试点也在加快推进。截至2009年底,2716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参合率94.0%,覆盖8.3亿人(图表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