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有色金属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鲁政发〔2009〕4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有色金属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有色金属工业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省有色金属工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制定并实施《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家《
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积极应对危机,推进我省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增强产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持我省有色金属工业稳定增长,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大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积极推进产业重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确保我省有色金属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有关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做好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规划》还筛选确定了一批配套的在建和拟建重点项目,由省经贸委另行印发,请各市、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一并抓好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山东省有色金属工业调整振兴规划(2009-2011年)
有色金属工业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产品广泛用于建筑、交通、电力、电子、家电、通讯、军工及新材料等多个领域,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以及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省有色金属工业经过50多年的发展,基本形成较完整的产业体系。近几年来,我省有色金属工业紧抓机遇、乘势而上,实现快速发展,成为我省重要的基础产业。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调整我省有色金属工业结构,实现有色金属工业平稳较快发展,推进有色金属工业全面振兴,特制定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