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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五一”、端午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川食药监发〔2009〕16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队):

  2009年“五一”节将至,端午佳节也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监管责任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同时,要结合各地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五一”和端午节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周密制定整治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强化协调,全力确保食品安全

  各级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抓手”作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局《关于加强春夏季餐饮消费环节食物中毒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106号)文件精神,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牢牢把握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大中型种植养殖基地为重点区域,以人民群众节假日消费量大的粮、油、蔬菜、水果、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卤制品和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巡查整治,严厉查处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巩固深化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总结添加剂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确保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顿药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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