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大力发展债券市场。要丰富债券品种,加快债券市场发展。鼓励和支持经济效益好、社会信誉度高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吸引公众投资,实现规模优化和扩张、技术改造和升级;鼓励和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式债券吸引公众投资,解决资金难题,新上优势项目,实现跨越式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综合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鼓励和支持大型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通过债券融资。
(十四)稳步发展期货市场。要以政策引导和期货知识普及为重点,增强社会投资期货的认识,拓宽投资渠道,分散投资风险。鼓励我省相关企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有效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的功能。加强监管,实现期货市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十五)进一步发展基金市场。积极设立和引进基金管理公司,培育和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宗旨,积极推进创业投资公司发展。充分发挥省创业投资扶持资金作用,引导民间资本、外资参与创业投资。适时设立省创业投资政府引导资金,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资本形成。
(十六)完善和发展中长期信贷市场。加大中长期信贷市场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结合国家和我省重点支持的产业、行业和企业指导目录,加大对本省重点产业、企业以及重大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银行要积极开展与信用评级、技术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合作,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理财、投资咨询等金融服务,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贷款管理办法,保证其对贷款的合理使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信贷业务创新力度,改进中长期信贷业务管理方式。充分利用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逐步完善,不断拓展购房、购车、助学等大额消费信贷业务,开展个人财产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开发股权质押、无形资产抵押等新的信贷业务。
(十七)积极发展场外交易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加快设立股份交易机构,积极推进股份报价转让系统试点,探索建立覆盖面广、监管有力的场外交易市场。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促进企业产权合理流动和优化重组。引导我省省级产权交易机构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合理的功能定位,规范运作,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六、以企业上市为重点,加快市场主体建设
(十八)加快上市资源培育。要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要求,梯次推进,逐级优选,在上市的不同阶段储备资源。上市资源选择要坚持“两个原则”、体现“四个优先”。“两个原则”是:拟上市企业必须有利于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四个优先”是:有利于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实现转型的企业优先;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的行业龙头企业优先;产品技术含量高、经营活力强、成长性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型企业优先。
(十九)促进中介机构的发展。把资本市场发展中介机构列入我省服务业发展“1+10”工程,加强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山西证券在2009年实现上市,2013年前进入全国十强。支持山西证券和大同证券在省内外扩大分支机构。支持有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扶持3家左右的律师事务所重点为资本市场服务。积极鼓励国内外著名中介机构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