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照管理示范街(路)”每年评定一次,考核合格后挂牌。连续两次评定在98分以上(含98分)的,加授一级星级称号,最高为三星级。“证照管理示范街(路)”挂牌后第二年进行复检,对复检不达标的给予三个月改正期,期满后进行复检,复检达标的继续持有相应称号,不达标的取消相应称号。取得星级称号的,连续两个评定年度给予改正期的,则予以降低或取消星级称号。
(四)取得“证照管理示范街(路)”的,如发生因顾客投诉至有关媒体、网站、报纸报道或刊登而造成重大影响的以及因经销的食品、商品导致消费者受到严重伤害的,取消“证照管理示范街(路)”称号和星级称号。
五、考核奖惩
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考核评定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予以通报表彰,得分在95分以下的,限期整改。
附件:1.苏州市创建证照管理示范街(路)行政许可证、照目录
2.苏州市治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验收考核评分表
3.苏州市创建证照管理示范街(路)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苏州市创建证照管理示范街(路)行政许可证、照目录
职能部门
| 许可证、照名称
|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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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商局
|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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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特种行业许可证》
| 旅馆业、典当、公章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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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社保局
| 《职业介绍许可证》
| 劳动力中介服务
|
市交通局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道路货物运输
|
《水路运输服务业许可证》
| 水路货物运输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
《江苏省道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许可证》
| 道路运输辅助业
|
市文广新局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上网服务
|
《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 娱乐场所经营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印刷品生产
|
《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 音像制品销售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书刊销售
|
市卫生局
| 《食品卫生许可证》
| 食品销售、餐饮业
|
《卫生许可证》
|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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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 烟花爆竹销售
|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 油漆、化学溶剂销售
|
市旅游局
| 《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国内旅游经营
|
《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国际旅游经营
|
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隐形眼镜及药水销售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药品销售
|
执业、从业、备案药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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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
|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 计量产品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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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烟草局
| 《烟草专卖许可证》
| 烟草制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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