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志愿者科普队伍服务能力。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培训,提高科普教育服务能力。按照有关标准,对兼职科普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评定科普职称。研究制定对科普教育基地工作人员进行业绩考核的办法,将其开展的科普教育工作纳入业绩考核范围,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政策法规、经费投入以及组织实施是推动科普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推动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政策法规
贯彻落实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和《
关于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若干意见》等现行政策法规的要求,加强和规范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现行国家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有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和设施的政策和措施,制定吸引社会积极参与投入科普事业的法规政策,鼓励企业支持科普事业。研究制定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的政策和措施。建立激励机制,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资源的开发。设立“无锡市科普专项资助项目”,出台相关文件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面向社会科普专项资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的共建。
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共科普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公益类科技场馆、科普基地等科普基础设施优惠开放,进一步推进在锡各科研院所和高校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活动。研究制定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将相关科普人才的培养列入城市人才工作规划。依托重点科普设施建设,吸引和凝聚高水平人才。探索建立有效机制和激励措施,搞好科普职称评定工作,充分调动在职和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以及大学生、研究生等各界人士从事科技传播和普及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