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专员办关于开展2009年重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财驻苏监〔2009〕38号)
在苏会计监督重点企业:
为全面动态地掌握会计监督重点企业会计信息及其执行会计准则情况,迎接财政部统一组织的2009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财政部授权专员办实施会计监督的相关职责要求,经研究,我办决定开展在苏会计监督重点企业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自查工作。请你单位予以支持配合,并认真填写《会计监督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1)、《2008年度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表》(详见附件2,具体事项无法在表中陈述全面的,可另以书面报告分项列述)、《会计监督重点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表》(详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于2009年5月20日前报送我办。我办将根据报送资料情况选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将部分企业列为财政部统一组织的重点检查单位。
联系地址:南京市百子亭8号;
邮 编:210009;
联系人: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四处;
联系电话:025-83351555转3191、3195、3162;
电子信箱:jszybsc@163.com。
附件:1、会计监督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表;
2、2008年度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表;
3、会计监督重点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表
二○○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1
会计监督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加盖公章)
企业基本情况 | 单位法人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总会计师 | 姓名 |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 联系电话 | 财务主管 | 姓名 |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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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年龄结构 | 会计人员学历结构 | 取得会计证人员人数 | 取得会计职称情况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 |
初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高级职称 |
30岁以下 | 人 | 大专以下 | 人 | 人 | 人 | 人 | 人 | |
30-49岁 | 人 | 大专、本科 | 人 |
50岁以上 | 人 | 硕士以上 | 人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主管单位 | | 所有制类型 | |
审计情况 | 近三年接受政府部门审计情况(检查部门、检查结论或处罚决定 | 近三年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情况(会计事务所名称、审计报告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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