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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六)开展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

  在党政机关、学校、大型商场、星级宾馆饭店、度假村、居住小区等,以科技为支撑,推进厨余、餐厨等生活垃圾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大型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公园等建设有机垃圾处理设施。

  (七)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

  在推行垃圾分类的小区,试行免费发放垃圾袋和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和建设密闭式清洁站等设备设施,推广采用节能环保的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装备。自2010年起,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小区和社会单位应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按照“规范站点、物流配送、专业分拣、厂商直挂”的原则,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快回收站点建设,规范站点管理,2012年实现社区回收站点全覆盖。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发展。

  (九)总结推广农村地区垃圾分类试点经验

  落实《关于做好北京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农村地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标准,推广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户分类”经验,尽可能将灰土和可堆肥有机物就地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地区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和激励机制。

  (十)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重点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示范项目建设。加强施工和运输环节管理,建立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规范运输、定点处置机制,对乱倒、乱卸建筑垃圾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制定建筑垃圾再生建材制品推广应用政策。

  (十一)推进电子垃圾、大件垃圾回收利用处置

  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推进电子垃圾、大件垃圾回收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现有回收体系与处理企业对接。研究制定支持政策,保障垃圾回收处置企业正常运行。对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的危险废物,应按照环保部门技术要求,单独运输、贮存和处置。

  四、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控,治理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十二)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污染防控

  加大现有设施污染防控投入力度,加快对渗沥液、填埋气的治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管,确保达标运行。同时,建立全市统一的垃圾处理设施在线监管和监督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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