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因地制宜,确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村级组织要结合实际,在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制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近期计划和长远目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依托当地资源优势,把握利用现有政策,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发展领域、具体项目和经营方式,在业已形成的城郊型、资源型、市场型、产业型、服务型等多种发展模式中,取长补短,确定适合当地发展的模式和路径,拓展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努力增加固定收入来源。
(五)加快建立现代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建立现代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有利于完善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及分配方式,有利于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稳定。对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一定基础、年稳定生产经营性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村,要积极引导其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逐步建立面向市场的现代产权制度。
三、加强管理,不断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的运行机制
(六)加强村级集体发展用地管理。近年来,各地按照“依附园区、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管理、收益共享”的原则,在工业、农业园区内规划安排一定数量的土地,作为村级集体发展用地。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此类用地的管理,确保保值增值,为村级组织获取更多的收益。要积极开展“经营性用地、工业园区用地股份制,村级安置留地物业化”的改革试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再发展。
(七)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村级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转让、拍卖等制度,加强对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监督,盘活村级现有存量资产,完善资产经营方案。对原来租金明显偏低的应协商调整;对原有破旧房产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对长期闲置不用的可以依法处置;对村集体使用年限较长、符合规划和建设要求的建设用地,依法给予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八)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深化、完善村财务开支审批、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等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村级非经营性支出。全面实行村集体经济审计制度,规范审计程序,抓好整改落实。积极推进县(市、区)、镇(街道)、村三级农村财务管理网络化建设,实现财务数据的实时传递、查询和监控。加强镇(街道)会计代理中心建设,其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用列入镇(街道)财政预算。
四、加大扶持,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