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完成临潼区、户县、周至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搞好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农村(山区)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督促各区县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周至县、临潼区和长安区的县乡财政联网,到年底,全市县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查询”,实现县乡财政信息网络化管理,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坚决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全力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市农村综合改革办负责)
六、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
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主线,对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从财税支持、技改贴息、要素倾斜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使其做大做强。以融资服务为支撑,加快市、区县担保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以园区建设为载体,指导区县按照“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的原则,建设一批以优势产业为主体的工业园区,努力构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平台。以加速非公有制经济规模扩张和中小骨干企业培育为重点,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加入大企业的分工协作和生产配套,不断提高汽车、飞机、电力、军工等领域大企业产品在本地的配套率。不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全民创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聚集更强的发展动力。(市经委负责)
七、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构建劳动保障、工商、地税、财政等多部门联动机制,以农民工及非公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重点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加强研究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组改制、关闭破产、经济性裁员和失业调控政策;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扩大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确保居民医保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居民顺利享受待遇;逐步将参保企业“老工伤”人员的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采取个人缴费为主、集体适当补助、政府给予补贴的筹资方式,积极研究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严格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84号)文件精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做到先保后征,使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长期有保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建立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申报基数、统一征缴管理,覆盖所有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科学高效的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和支付的规范化、制度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