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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免费配置1台机顶盒。整体转换期间为各居民小区每个原有有线模拟电视家庭用户的第一台电视机(以下称第一终端)免费配置1台有线数字电视基本型机顶盒(含智能卡)。有线数字电视家庭用户的非第一台电视机(称第二或第二以上终端),使用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含智能卡)由用户自行购买。

  (二)增加服务内容。一是基本数字电视节目由现行的50余套增加到61套,新增数字广播21套,数字付费电视节目43套。二是新增阳光政务、电子商务、旅游、交通、教育、医疗、就业、气象等各类便民信息服务。三是新增电子节目单、节目导视、节目管理、电子信箱、股票资讯等特色服务。

  (三)保留6套模拟电视节目,确保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原有线模拟电视信号传输区域仍保留中央、省、市共6套模拟电视节目,供原有线模拟电视用户收看。非原有线模拟电视用户区域,不再保留有线模拟电视信号。

  (四)长春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和收取办法按吉发改收管字〔2007〕96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按照吉广局联字〔2005〕90号文件精神,加速长春市企业网络整合工作,推进企业主业和辅业分离,实行“一地一网”,并加快整合后网络的整体转换工作。

  (六)按照吉政办发〔2007〕23号文件规定,长春市所有宾馆、酒店、企事业单位等非居民用户,要按照长春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的统一部署,实施整体转换。

  (七)按照吉建办〔2007〕27号文件规定,对全市已完成尚未支付使用、正在建设和拟建的住宅(小区)不再接入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待有线数字电视工程验收合格后,直接传送有线数字电视信号。

  (八)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平台需要通过长春市政府相关单位开放的政务信息服务系统进行信息的采集和传播,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实效性前提下开展服务。

  (九)以长春有限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为运营主体,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实施整体转换工程。长春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要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开展数字付费电视、视频点播、宽带互联网等增值业务,满足人们专业化、个性化、多样化需求。要提高服务水平,向社会公开承诺各项数字电视服务规范和标准,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网络保障

  长春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要力争在2-3年内完成长春有线电视网络的双向化改造和数据城域网的建设。改造后的长春有线电视网以广播电视网络为基础、满足“三网融合”要求,实现双向化、高可靠、高带宽、高承载力、可管理、可运营,具备承载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视频点播、宽带数据接入、语音服务等多种业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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