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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县卫生局等单位2009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县卫生局等单位2009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彭水府办发〔2009〕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2009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
(县卫生局、县纠风办、县劳动保障局、县发改委、
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根据市卫生局等六部门《关于2009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渝卫〔2009〕40号)和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彭水县县级领导和县级部门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通知》(彭水委办文〔2009〕2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作出的部署,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加快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扩大医保覆盖面,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大力推进基本用药定点、统一定价、集中配送、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弘扬医疗卫生人员在抗震救灾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中体现出来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和示范作用。严格规范医疗行为,认真执行临床技术、诊疗、抗菌素临床应用、处方管理等规范,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制度。实行处方公示点评制度、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推行贵重药品使用审核和告知制度,坚持区域内同级医疗机构检验检查报告互认制度,积极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的集中采购工作,建立监管平台,保证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以上工作由县卫生局牵头,县纠风办、县劳动保障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发改委配合。
  (二)强化药械质量监管,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开展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严格药品审评审批,严格审查标准,严厉打击注册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继续强化对药品企业的GSP认证检查和跟踪检查,规范质量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中标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管网络建设,推行药品集中配送和连锁经营,加强平价药房建设;加强改进抽验工作,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抽验方法,改革抽验模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为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提供保障。以上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县卫生局、县工商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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