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县卫生局等单位2009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加大医药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政府定价药品的管理,继续降低偏高的药品零售价格;大力推进基本用药统一定价,推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加强对中标药品零售价格的监管;坚决制止企业以变换药品名称、规格、包装等手段变相涨价;研究探索市场调节价药品、医疗器械(包括一次性医用耗材、植入材料)价格监管办法;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执行重庆市和我县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加大对医疗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医药市场价格秩序。以上工作由县发改委牵头,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劳动保障局配合。
  (四)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认真贯彻实施《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严格规范医药广告发布;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以医疗、美容服务、药品药械和保健食品类广告为重点的广告监管力度和群众投诉集中的违法广告查处力度,贯彻《违法广告公示制度》和《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强化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广告管理制度,推行《媒体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广告监管制度,探索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严厉查处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上工作由县工商局牵头,县纠风办、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五)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严格执行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保险支付的药品,一律使用药品通用名;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协议,强化医疗保险监管长效机制,健全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公布制度,促进医疗机构间的合理竞争;简化医疗费用结算程序,努力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严格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健全基金管理机制,严肃查处各定点机构违规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此项工作由县劳动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六)督促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加强对全县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典型案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以上工作由县纠风办牵头,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发改委、县工商局、县劳动保障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