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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

  (三)负责本单位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移交和销毁工作;

  (四) 负责本单位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指导、监督与检查;

  (五)负责对专、兼职档案人员业务培训;

  (六)负责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和专题资料,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

  (七) 积极推进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档案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业务规范,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二)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收集整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并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三)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与《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及时收集,科学分类,妥善保管,规范整理,确保应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四)档案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前,应将所保管的档案文件材料移交清楚,办好交接手续,否则,不得调离;

  (五)主动接受上级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三章 文件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十三条 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及时交本部门档案人员集中管理,与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相对应的电子文件应当一并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十四条 文书档案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与《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整理;

  建设工程档案按《湖南省高速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编制与归档范本》的要求整理;养护工程档案按养护工程范本要求整理;

  会计、声像、实物和电子档案按相关规定要求整理。

  第十五条 归档文件材料整理应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禁止用热敏纸的传真件归档,禁止用纯蓝墨水、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复写,对破损文件,字迹模糊或褪变的文件必须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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