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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商标代理服务收费的通知

  五、各级物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商标代理服务及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代理服务及收费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商标代理秩序。

  六、本通知自二○○九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
  湖南省商标代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元/件)

备 注

1、国内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

800

 

1、集体商标注册、证明商标注册申请,如需协助调查取证数量多、范围广,代理费可按规定标准上限增加10%。

2、代理商标异议、商标异议答辩、商标复审、商标复审答辩、商标争议、商标争议答辩,如案情非常复杂,代理费可适当增加,但最高不超过规定标准上限的20%。

  

2、补发商标注册证

600

3、转让商标

800-1000

4、商标续展注册

800

5、续展注册宽展

200

6、商标变更事项

400

7、出具商标证明

50

8、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200

9、 商标注销

50

10、商标查询

150

11、商标质押

2000-2500

12、集体商标注册

13、证明商标注册

 

2500-3500

14、商标异议

15、商标异议答辩

16、商标复审

17、商标复审答辩

18、商标争议

19、商标争议答辩

20、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    

1000-1500

21、拟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800-1000

22、商标咨询(书面)  

400-500

23、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

10000-15000

24、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申请  

15000-20000

25、商标设计,商标纠纷调解,合同仲裁,商标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商标侵权案件调查、投诉,商标侵权案件诉讼,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转让中介服务,商标监测,商标顾问,商标诊断报告,以及涉外事务等 

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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