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中办公模式”:乡镇利用现有场所,将涉农部门和基层站所相对集中办公,各自设立办事窗口,开门办公,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四、建设标准
(一)硬件标准
1、有固定的办公用房;
2、有统一的中心标牌;
3、有群众熟知的固定热线电话;
4、有档案柜;
5、有方便群众办事的坐椅、饮水机等;
6、各窗口有明显的标识牌;
7、室内有公示告知版面;有条件的要配备办公电脑、电子显示屏、触摸屏。
(二)软件建设
1、人员配备到位。有中心负责人和固定的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
2、办事流程明示。规范办理项目,对进驻办理的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及办事环节进行梳理,制作办事流程图、《办事指南》和便民服务卡;
3、有关制度齐全。建立 “六制”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及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制度,各种制度上墙公开,并设有群众意见簿;
4、岗位职责明确。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中心负责人和各办事窗口的工作职责,并有考核办法。
五、职责功能
(一)主要职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隶属当地乡镇政府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县行政服务中心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委托受理各类申请和信访举报投诉、项目全程代理、信息咨询等便民服务。具体包括受理招投标交易、接待信访投诉、调处矛盾纠纷、开展村账乡代理、办理个人建房、计划生育、民政优抚、医保、劳动保障、农林水利、工商、税收等相关事宜及乡镇政府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功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功能。
1、便民办事功能:通过设立办事窗口,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办证、办事和咨询等服务;
2、为民理财功能:通过乡镇招投标交易平台、村财乡代理等方式,帮助农民群众管理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
3、帮民致富功能:通过组建产业合作社、支农服务队等方式,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农技指导等服务,解决农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