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培育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建设创业实训基地或创业园,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帮扶。创业人员进入孵化基地,一定时间内予以租金补贴,并提供免费开业指导、专家评析、融资等服务。全市在2年内培育不少于6个创业实训孵化基地。

  (四)开展创业培训。整合全市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开展创业培训。引进和创新创业培训模式,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提升其创业能力和经营能力。加强创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创业培训教师队伍。全市2年内完成1000名创业人员培训任务。

  三、完善政策体系,提供政策支持

  (一)发展个体工商户。工商、税务、财政、劳动保障、城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并充分发挥扶持政策的作用,鼓励有创业意向的劳动者自主创业。

  (二)放宽“小企业”准入门槛。对初创的小企业,要按照行业特点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限额;实行名称登记注册即时办理制度;减少注册登记审查环节,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材料要求。

  (三)落实税费减免。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各职能部门按照政策规定积极落实创业企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切实帮助创业企业减负创业。

  (四)加强金融支持。市商业银行、市农信联社等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为创业企业和创业者提供融资服务。建立健全创业企业和创业者信用担保体系,积极扶持、引导鼓励组建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为创业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创业企业和创业者信用担保机构。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发挥典当融资渠道作用,为我市创业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五) 实行创业补贴政策。自2009年元月1日起,登记失业人员首次自主创业并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经认定,可享受政府提供的3000元一次性创业扶持奖励资金。失业人员首次自主创业,最高可享受每年2400元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六)设立创业见习(实训)补贴。建立创业见习(实训)基地的企业应提供相应场地和条件。按照企业和失业人员双方自愿的原则,组织失业人员进入企业进行实践活动。实行创业见习(实训)补贴。创业见习(实训)补贴主要用于实训学员生活费、实训带教费、实训学员综合保险费等事项。

  (七)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劳动者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八)建立激励机制。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向社会征集创业项目,对投入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项目,政府给予项目开发者奖励。建立专家志愿团,根据专家志愿团对推进创业项目取得实际效果的,颁发“创业指导优秀专家志愿者”荣誉证书,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树立创业成功的“小老板”典型,对为社会创造就业岗位成效优异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