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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 落实扶持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及省、市配套文件的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在准入门槛、创业平台、财税支持、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等方面,研究制定支持创建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完善操作办法,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 加大投入。各级政府根据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或数额的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并确保逐年增加,及时足额到位。全市2年内筹集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其中市本级2年内安排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各区(市、县)2年内总计安排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主要用于引进和开发创业项目、建立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创业咨询评审等创业推动工作。

  (四)强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施“阳光政务”。创新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对各类投资者、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五)加快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和闲置厂房等,因地制宜实施规划、改造、再利用,搭建创业平台。加强引导,注重各类专业市场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创业场地和设施。依托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药业园区、农业标准化产业园区等,整合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现有促进创业的各类服务资源,加强失业人员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建设,开辟初次创业场地,积极打造各具特色的创业载体。

  (六) 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金融支持,市商业银行、市农信联社要为创业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加快资源整合和业务创新工作力度,逐步扩大融资能力和放贷规模。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进一步简化手续,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增加小额贷款额度。支持多途径融资,发展风险投资机构;支持创业者通过典当获取创业资金。建立健全创业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扶持、引导鼓励组建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服务于创业企业,逐步建立以政策性担保为主体,商业性、互助式会员制担保为支撑,实现覆盖各区(市、县)的担保与再担保、经济性质多元化构架。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创业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七)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创业精神,以激活创业主体、弘扬创业文化、增强创业本领、树立创业典型、传播创业经验为重点,大力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宣传。在企业开展“艰苦创业、诚信立业 ” 活动,在机关开展“支持创业、服务创业”活动,在科技人员中开展“科技创业、人才兴业”活动,在城乡群众中开展“创业有功、致富光荣”活动。积极营造想创业、敢创业、能创业和鼓励竞争、激励创新、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为把贵阳建设成为创业之城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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