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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城管局:负责在城市管理方面出台支持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政策。

  市农办、市农业局:负责扶持农村劳动者创业;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指导农业、农业产业化中的企业创业和发展。市农办牵头制定鼓励从事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创业实施办法。

  市卫生局:负责规范和简化餐饮、医疗等企业的创业登记前置审批环节;支持民营与外资企业进入公用事业等相关领域。

  市商务局:负责规划指导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社会服务业中的企业创业与发展;引导外资外地企业来筑投资兴业,推进招商引资和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依法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等方面支持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规划指导房地产企业的创业和发展。

  市统计局:逐步构建全民创业统计监测体系。

  市工商局:按照非禁即允的原则支持自主创业;监测统计全市企业登记数和新增注册资金,做好企业新开户数和净增户数的月报工作;加强创业企业商标保护;支持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并落实相应奖励政策。

  市质监局:负责支持创业企业、中小企业创建国家和省、市名牌,并落实相应奖励政策。

  市商业银行、市农信联社:负责健全融资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服务创新,拓宽创业企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融资渠道。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对创业企业、中小企业提供税收政策支持,反映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纳税情况。

  各区(县、市):制订本地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具体行动方案,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扶持力度,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创业平台建设力度,加快各类创业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健全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政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监测服务体系。

  附件2:
贵阳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袁 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翟 彦(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范省伟(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陈 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谭亦先(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廖培德(市编委办副主任)

  胡小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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