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忠(市农办主任)
张 跃(市工商局局长)
李新隆(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赵新敏(市人事局副局长)
朱启樯(市法制办副主任)
周 翔(市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
唐兴伦(市经贸委副主任)
刘晓萍(市财政局副局长)
潘红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灵芝(市国资委副主任)
刘晓渝(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惠志(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雪丽(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 群(市商务局副书记
廖昆丽(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学文(市国税局副局长)
冯光庆(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吕 宏(市建设局副局长)
孙 林(市交通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远志(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昌权(市农业局副局长)
金建平(市卫生局副局长)
胡 琳(市文化局副局长)
米溪平(市科技局副局长)
吴学伟(市物价局副局长)
李 智(市城管局副局长)
林 刚(市规划局副局长)
肖 昂(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胡元华(市房管局副局长)
张 强(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阳光(市旅游局副局长)
黄家雄(市乡企局副局长)
潘 科(市工商联副主席)
程忠祥(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 君(共青团市委纪检组长)
姜桂梅(市妇联副主席)
王大鸣(市商业银行行长)
索美英(贵州农信联社贵阳办事处主任)
尹新民(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纪委书记)
罗力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胡小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红霞、米溪平、刘晓萍、唐兴伦、张雪丽、程忠祥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其工作职责是:会同有关单位拟定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综合性政策文件,确定创建工作各阶段工作目标;研究创建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向领导小组提出分解落实建议;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任务、完成工作目标;编辑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简报,通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协调指导、督查落实和考核工作。研究确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指导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统一考核、评价创建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