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09〕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来宾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8〕27号)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桂财教〔2008〕202号)精神,结合我市扶困助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为公民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社会保障机制,实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贫困生扶助长效机制,帮助各阶段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资助机制,确保我市每一个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和完成高等教育。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为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和扶困助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领导与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该项工作,特成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运福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朝晖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沈庆鸣 中国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行长
周川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来宾监管分局局长
吕杰明 市财政局局长
陈京秋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奚羡华 市地税局局长
黄旭春 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贫困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日常工作。主任:陈京秋(兼),副主任:樊盛承(教育局项目办主任),联系电话:0772-427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