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制主题实践活动。举办法制报告会、故事会、电影周、法制讲座、预防青少年犯罪展览、警示教育报告会、校园模拟法庭、法制主题班会、法制演讲和法制作文、书画比赛、法制手抄报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15维权周”、“6.26”禁毒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等重大法制宣传活动,加快法制教育基地的创建,让青少年学生在参与和体验活动中,增强法制印象和法律记忆,强化守法意识。
学校、家庭、社会联动。在学校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积极探索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制,通过“一周一题”、“小手拉大手”、“家长学校”等形式,使青少年学生和家长共同学习法律知识。公安、司法、行政执法单位、共青团、妇联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要紧密配合,加强“青少年零犯罪”社区(乡村)建设,开辟“社区(乡村)法律图书角”,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夏令营”、“假期青少年法制讲堂”、“社区五点钟学校”等行之有效的学习教育活动,建立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联动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覆盖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和职业中学,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总结评比等职能,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学校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总结经验,评选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活动健康开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是组织实施此项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组织发动、落实目标责任,明确活动的具体内容、方式、经费来源和师资力量。学校要认真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落实普法教材,明细活动日程,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积极配合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育部门做好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活动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各地各部门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大力宣传报道活动开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强有力的宣传声势。
自治区将根据活动开展的情况,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促进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