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泸市府发〔2009〕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逐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扶持力度,广大农民群众投资农业机械的热情不断高涨,全市农业机械化有了长足发展。为进一步壮大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对农业机械化服务的迫切需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业机械是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对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不但可以拉动农机工业发展、扩大国内需求,还可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劳动强度,拓展农民就业创业空间,培育和开发农村巨大的生产和消费市场。
目前我市农业机械化总体水平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对发展农业机械化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投入不够,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机工业和流通业缺少龙头骨干企业带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各级各部门必须增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认识上有新提高,实践上有新举措,工作上有新成效,采取强有力措施,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机械化发展全局,围绕泸州“四个四”发展战略和新农村建设任务,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重大发展机遇,牢牢把握“止滑提速、爬坡上行、加快发展”的基调,着力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农机化作业水平和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节本增效为核心,全面提升我市综合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