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执法,严格问责。
一是切实加大土地执法力度,巩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依法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反弹;二是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标准,强化土地管理批、供、用、补、查的监管,切实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三是严厉打击非法批地、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对涉及用地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规违法问题,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坚决整改,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对土地违法行为纠正不力,违法案件查处不严,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县市人民政府“一把手”和分管副县市长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四是西昌、德昌、冕宁、宁南、会东、会理、喜德等土地大县(市),作为全州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督察地区,在保障用地的同时,必须从严彻底查处乱搭滥建等土地违法行为,从严规范土地管理。五是2009年11月底前州国土资源局完成查处土地违法典型案件4件以上;西昌市完成10件以上;德昌、会东、会理、冕宁、宁南县完成6件以上;喜德、普格、盐源县完成5件以上;昭觉、美姑、雷波、金阳、甘洛、越西、木理、布拖县完成4件以上。案件查处结果、执行结果、结案情况及时报州“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
(六)密切跟踪,调整完善。
密切跟踪用地动态,总结经验,提出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议,形成制度创新成果,积极宣传推广各县市落实服务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重点项目用地的典型经验;紧密结合灾后重建、扩大内需、民生工程、重点项目需求,主动提供公益性基础地质信息服务,满足用地地质技术需求。
六、工作安排和步骤
(一)工作步骤。
“双保行动”包括专项工作、支撑工作和策应工作,同时组织好配合工作和同步宣传工作。
1.专项工作。包括对扩大内需土地政策实施调研、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事项督察、配合服务扩大内需的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计划差别化管理、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工作。
2.支撑工作。包括土地供应动态监测与监管、形势分析等工作。
3.策应工作。包括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考核、《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实施、违规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州对各县市阶段工作情况实施定期检查,主动接受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和省“双保行动”工作组的阶段工作评估、检查,及时有效的宣传通过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促进扩大内需工作成效。
(二)工作安排。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和省“双保行动”工作组的阶段工作评估、检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1.启动部署阶段(3月31日至4月30日)。
一是研究制定《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责任主体、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是召开会议,传达全国、全省“双保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州“双保行动”,建立领导机构,落实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