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做好宣传动员,把思想统一到全国、全省的总体部署上来,为“双保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是4月25日前,各县市将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情况报州“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
2.调研宣传阶段(5月1日至6月20日)。
一是组织开展国土资发〔2008〕237号文件执行情况检查,开展相关土地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评估和跟踪调研,掌握辖区内用地情况。
二是开展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事项自查工作,接受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
三是认真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强化对扩大内需用地报件组织报批、项目用地供应落实等情况的动态实时监控。
四是了解建设用地预审和报批情况,对上半年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各县市务必于6月10日前形成《调研分析报告》,报州“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是在有关专项地质调查工作中,要加大服务扩大内需地质技术信息服务工作安排的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土地调控政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问责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内容开展宣传。
六是摸清用地需求的数量和结构,准确掌握建设用地预审和报批情况,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针对性、主动性。
七是摸清土地利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掌握土地违规违法的新动向。加强宣传国土资发〔2008〕237号文件和川国土资发〔2008〕97号文件以及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
3.督察推进阶段(6月20日至9月20日)。
一是组织对“5.12”和会理“8.30”地震以来审批和供应的建设用地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用地是否闲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查处纠正。
二是各县市集中时间开展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工作事项进行检查,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困难和特殊问题形成专题书面报告上报州人民政府“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并向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州“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形成汇总报告后在9月20日前报省“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做好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总结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性成果,根据扩大内需要求进行综合集成,为重大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撑。
三是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对违反国家产业和政策、提供政策或用地标准,搭车用地、借机圈地、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和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县市进行重点督察,做好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曝光工作。
4.评估总结阶段(9月21日至11月20日)
一是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效果评估,系统评价各县市服务扩大内需各项土地管理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问题、困难、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二是根据评估工作和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及时向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和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领导小组提出完善服务扩大内需和加强监管的已有政策或出台新政策的建议,州政府根据督察评估情况,对各县市200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进行调剂、调整。
三是总结工作成效,研究分析2010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提出分析预测报告,对成效显著的县市给予通报表扬。
四是紧紧围绕服务扩大内需政策执行情况的主线,完成对“双保行动”的成效进行自查评估;研究完善或提出制定土地审批和监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业地价调整、土地征收、划拨用地目录、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或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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