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山东省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鲁教高字〔2009〕6号)
各本科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精神,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函(2008)7号)要求,经学校推荐和专家评审,现批准山东大学《国际商法》等20门课程为首批山东省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是我省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建设内容包括双语师资的培训与培养、聘请国外教师和专家来华讲学、先进双语教材的引进与建设、双语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优秀双语教学课件的制作、双语教学经验的总结等。各高等学校要采取措施,充分调动双语教师的能动性,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共享相关教学资源,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并提供一定的资助经费。重点做好双语师资的培养和培训工作,促进双语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三、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示范课程的资源和经验,不断提高本校的双语教学质量,逐步形成与国际先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接轨的、符合学校实际的双语课程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国际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首批山东省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名单
排序 | 学校名称 | 课程名称(中/英文) | 课程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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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大学 | 国际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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