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委员会、
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2009年湖北省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鄂环发[2009]1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电监会关于2009年继续在全国组织
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今年将继续开展以环保后督察、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集中整治、“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整治,钢铁行业、涉砷行业专项检查、涉危和尾矿库企业隐患排查等综合治理为重点的环保专项行动。现将《2009年湖北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09年湖北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2009年湖北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省环保局
省发改委
省经济委员会
省监察厅
省司法厅
省建设厅
省工商局
省安监局
湖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9年湖北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2009年继续在湖北省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