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实施办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建设全省40个产粮大县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抓紧制定本县(市)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强化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确保产粮大县建设有序推进。
(六)没确定为产粮大县的县(市、区),要从本地粮食生产实际情况出发,参照抓重点产粮大县的做法,抓好产粮大镇大乡的工作。
三、抓好重点,确保粮食生产持续增产增收
各地要以抓好产粮大县工作为契机,全面发展粮食生产,切实抓好稳定面积、粮食考评、粮食高产、政策落实、农田建设、科技推动、服务体系、防灾减灾等工作,确保粮食持续增产、粮农持续增收。
(一)稳定和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实行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止耕地撂荒。各级要改善灌溉条件,优化种植结构,发展冬季生产,稳定和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二)确保粮食安全。各地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和粮食工作责任制考评工作,把市政府下达的各项责任制考评指标层层分解下达,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粮食工作考评任务,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三)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各县(市、区)要继续开展抓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抓好国家和省级粮食高产活动示范片建设工作,全面推广应用水稻高产优质新品种、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通过高产示范,以点带面,提高粮食单产,促进全市粮食稳定增产。
(四)落实惠农政策。各地要切实抓好种粮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的实施,把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农民手中,增加种粮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五)做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议案、基本农田示范区、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沃土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大幅度提高农田产出能力。
(六)继续抓好科技推动。全面实施水稻测土配方施肥、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等良种良法,加快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发挥科技对粮食生产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七)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种粮农民特别是种粮大户提供粮食生产、转化、加工、销售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