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省卫生厅指定省胸科医院为省级定点医院。每个设区市和县(市)各指定一所定点医院,集中收治可能出现的人感染猪流感病例。各市、县(市)急救中心(站)统一负责疑似和诊断病例的转运工作。各设区市传染病医院做好随时应对人感染猪流感疫情暴发的准备。各定点医院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强化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防止发生院内交叉感染。各设区市、各县(市)指定医院名单于4月30日14时前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六、加强病例诊断和医疗救治。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启动发热门诊,严格预检分诊制度,发热呼吸道病例必须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对发现的疑似病例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诊断治疗。医疗救治专家组要积极了解国内外防治工作最新进展,收集相关信息,研究制定救治工作方案和用药目录,指导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省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指导对重症、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工作。
七、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各地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诊断治疗、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诊断水平、防范意识和防治能力。
八、做好应急储备准备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检测试剂、消毒药械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床位、救治仪器设备、药品、消毒防护用品的准备工作,确保做到一旦发现人感染猪流感病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九、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印发宣传品、开办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组织专家宣传人感染猪流感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疾病认知度,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12320的作用,实现与社会公众的互动,让群众了解人感染猪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消除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附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应对和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略)
河北省卫生厅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