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加强责任追究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供水企业违法违规、扰乱供水市场管理行为的惩治力度。在产业政策、行业管理和消费引导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供水企业有法不依的行为。同时要不断加大对供水企业违法违规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甚至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有法不依、严重扰乱供水市场的行为的供水企业及其法人、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
根据工作重点,结合实际,通过媒体宣传有关供水的法律法规,组织新闻媒体追踪报道,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开设投诉热线电话,畅通投诉通道。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
通过召开会议和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提高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全体市民对安全供水、整顿和规范供水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行的认识,以取得社会的共识和支持,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供水管理工作的部署。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2009年5月-7月)
由市整顿和规范供水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协调各单位和部门统一行动,综合执法,对城区供水企业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和整治。
1.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供水企业的取水许可、卫生管理、水质水压、水质检测机制及设备、安全生产、净水剂及消毒剂材料的质量、职工培训技术上岗以及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的综合监督检查,及时给予整治和处罚。
2.委托有供水水质检测资格的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供水企业的水源水、出厂水及管网末梢水进行全分析水质抽样检测,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质检测情况。对有水质不合格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并处以严厉处罚。
3.对供水企业的供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反城市供水规划,未经批准擅自扩建供水管网,扩大供水规模,扰乱供水市场管理的供水企业,责令其立即停止并拆除违法所建管网及用户,并处以严厉处罚。
(三)总结阶段(2009年8)
1.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整顿和规范供水市场活动,要切实纠正供水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供水行业管理。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责成企业切实整改,对查出的违法违规供水案件,有关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效管理。确保城区供水安全,行业规范。
2.规范企业体制,整合城市供水市场。目前我市供水企业体制远远不能适应现代供水市场的发展要求,市自来水厂应以此次整顿和规范供水管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整合企业资源,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供水企业。同时积极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通过政府特许经营,整合城区供水资源,以规范供水行业管理,保障城区供水安全有序。